马营请出移民律师张元宵说明马英九的绿卡无效。(中评社倪鸿祥摄) 台海网3月20日讯 民进党“立委”蔡同荣质疑马英九没有填I-407表格,美国绿卡仍然有效,马萧总部下午请出移民律师张元宵,并引据美国联邦法院判例佐证,马的绿卡早已失效。马营也公布绿营可能在321选前之夜使出绿卡奥步的方法,利用时间差的关系来鱼目混珠、混淆视听。 据中评社报道,马营发言人蔡诗萍、苏俊宾,下午邀请移民律师张元宵出面,一起公布谢营可能会在322“总统”大选前一天、即321选前之夜使出绿卡奥步,欺骗台湾人民。 马营出示某甲曾于2006年10月23日申请非移民签证(H1B),期效3年,即到2009年的10月22日截止,某甲便于07年持H1B入境美国,但某甲却于同年5月申请到绿卡(ARC),08年持ARC进入美国,因此某甲的护照里就会有H1B、ARC并存的美国海关入出境的戳印。 移民律师张元宵指出,仅管某甲的H1B当初申请的有效期限是3年,但某甲持ARC入境美国时,H1B即告失效。 张元宵也引据美国联邦法院判例“亚克案”(United States v. Yakou,WL88454,D.D.C.2004)的判决内容指出,该案承审法官就非常明确指出“本法庭没有发现任何案例认定‘自愿’放弃绿卡(永久居留权),必须填写I-407表”。 他也指出,该案上诉到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时,上诉审的判决说得更明白,即“没有一个判例指出自愿放弃绿卡只有填I-407表一种途径。更没有一条法规明白指出放弃绿卡一定要填写I-407表”。 张元宵还说明,美国的法律是属于海洋法系的国家,所以许多法律虽然没有明确条文规定,但司法部均以联邦法院的判例作为法律依据,因此马英九自已申请非移民签证赴美,代表马已主动放弃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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