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时新闻网”报道 台行政机构发言人丁怡铭因牛肉面风波于15日晚请辞获准,内政委员会今日上演“炮丁解牛”戏码,“蓝委”叶毓兰表示,丁惹的祸,外界要求要用“社维法”刑责关3天,其实应该用“食安法”关3年。
丁怡铭上周因在会报后的记者会说,今年台北牛肉面节冠军店家是用莱牛,结果被业者出示检验报告自清打脸,而引发一连串风波,舆论纷纷以“社维法”第63条,针对假消息之刑责,要求要关3天。
叶毓兰表示,行政机构针对丁怡铭的事情,找了内政部门、警政部门、刑事局,对外发布说这不是假消息,不符合“社维法”。
叶毓兰指出,其实应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6之1条,散播有关食安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公众或他人者,最多可关3年或罚1百万(新台币)。
叶毓兰说,这不是“社维法”的假消息,是“食安法”的假消息。今日就会提告,而且不只是丁怡铭,当时的会议数据是行政机构提供,等同自证己罪,将不会只追究丁怡铭。
叶毓兰表示,今天受影响的不只是被针对的店家,而是整个牛肉面产业的权益都受损,现在谁要负责?
叶毓兰指出,丁怡铭为道歉而去订牛肉面,还被抓包打行政机构统编,犹如陈水扁机要费翻版。当年陈水扁的行为,几乎让民进党灭党,行政机构自己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