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社环委员会25日初审通过攸关劳工天灾假“入法”的“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因“朝野立委”及“劳动部”仍有意见,中国国民党召委蒋万安宣布,所有提案保留送“朝野”协商,预计下会期协商。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昨日下午审查攸关劳工天灾假“入法”的“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蒋万安表示,天灾假应“入法”,确保劳工生命安全,再透过函示来盘点例外行业。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办法中规定需轮班或救灾等人员,不适用停班规定,劳工应可比照处理,并非在天灾时都不要出勤,对于医护人员或救灾人员,一样可用但书处理。
列席的“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谢倩蒨说,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办法是针对公部门,而私部门的上下班时间多元,各行业差异又大,很难逐一在“劳基法”中列出哪些行业可以放天灾假,哪些不行,跟公部门有程度上的差异,盼“立委”审慎考虑。
提案的亲民党“立委”陈怡洁表示,虽现行相关要点有规定劳工天灾可不出勤,但无强制力,侵害劳工权益,本次天灾假“入法”提案,全是针对要点内容,“劳动部”若做不到,当初为何要订要点。
提案的民进党“立委”钟孔照表示,“劳动部”认为现在“入法”有困难,但为何天灾假要“入法”?就是因为现行保障劳工天灾出勤的相关要点拘束力不强,若无法一步到位,认为小企业在执行上恐有困难,是否可用企业规模去做评估。
“朝野立委”及“劳动部”对于天灾假“入法”多有意见,蒋万安说,由于“朝野立委”都同意,因此将全部提案保留并案送出委员会完成初审,盼“劳动部”及各“部会”未来协商时能提出更周延的研究报告,将在下会期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