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最高法院于2012年12月20日切割判决二次金改案,陈水扁判刑10年,并科罚金1亿元(新台币,下同),吴淑珍则因非公务人员而获减刑,判刑8年,并科罚金8000万元,追缴没收两人贪污犯罪所得2亿元。
另外,“最高法院”把二次金改案中的“国泰”并世华案,及陈水扁、吴淑珍与陈致中夫妇被控洗钱罪部分撤销,发回高院更审。
据报道,最高法院于2012年12月20日切割判决二次金改案,陈水扁判刑10年,并科罚金1亿元(新台币,下同),吴淑珍则因非公务人员而获减刑,判刑8年,并科罚金8000万元,追缴没收两人贪污犯罪所得2亿元。
另外,“最高法院”把二次金改案中的“国泰”并世华案,及陈水扁、吴淑珍与陈致中夫妇被控洗钱罪部分撤销,发回高院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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