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4日讯 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三日被特侦组当庭逮捕,并向台北地院声请后裁定收押禁见。 他是洗钱案爆发后,第三名被收押的被告。他是洗钱案爆发后,第三名被收押的被告。检察官认定林德训长期核准同意陈镇慧出具不实审核报告,核销不实金额,协助扁家诈领、侵占国务机要费,且湮灭事证,已触犯贪污罪。 据台媒报道,特侦组指出,林德训涉嫌的罪名包括贪污治罪条例的“侵占公有财物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与伪造文书罪,涉嫌重大且有串证、湮灭事证之虞。 核销以多报少蒙骗会计处 林德训成为扁家弊案中第九名被告,也是继扁家帐房陈镇慧、“白手套”蔡铭哲之后第三位遭收押者。 另“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特侦组怀疑他也曾经手“国务机要费”,知悉吴淑珍以不实发票诈领情事,不排除近日传唤他到案后,改列被告侦办。 林德训在当年查黑中心侦办“国务机要费案”时,已被依伪造文书、伪证罪起诉。 但当时查黑中心认为他对于吴淑珍长年以他人不实发票诈领“国务机要费”一千四百八十万元部分,并不知情,经特侦组重新调查,发现林德训对于吴淑珍诈领国务机要费过程,知之甚详,甚至是协助的共犯。 特侦组发现,“机密费”支用须由林德训签章同意后,再由陈镇慧自总统府会计处提款。 陈镇慧每个月提领机密费现金后,再将现金暂存保管于私人租用的银行保险箱内,林德训对整个过程相当清楚。 依规定,陈镇慧每个月提领、核销国务机要费,身为陈镇慧长官的林德训,必须执行其监督责任,对于每个月的支领情形作出总结,并制作一分“审核报告”,交给“总统府”会计处列管、查核之用。 但林德训却长期未尽监督之责,在“审核报告”上登载不实,涉嫌伪造文书。特侦组发现,林德训的审核报告上,不但领据的金额与实际核销支用的资金数额不符,而且还有“以多报少”的情形。 |
|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
|
热点新闻
|
三天 | 一周 | 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