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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审计官员:邱义仁黄志芳若有财务责任要赔偿

 

    台海网5月15日讯  对于巴纽“外交”丑闻案的十亿元,台“监察院审计部”官员认为,应可以对前“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前外交部长黄志芳等索赔,行政院主计长许璋瑶上午表示,如果没有财务责任的话,可以以“意外事故处理”,如果有财务责任就要追查。

   据台媒报道,许璋瑶表示,如果邱与黄没有财务责任的话,“审计部”可依“审计法”第72条,以意外事故处理,但如果有的话就要负财务责任,就是要负连带的财务责任,就要赔偿。

    不过,许璋瑶说,要不要赔偿,还是由“审计部”依“审计法”来认定,现在最重要的是把钱追回来。

    他说,如果最后结果是钱追不回来,“审计部”依“审计法”72条的规定,如果有财务责任就要赔偿,如果没有财务责任的话就是以一般事故的方式,不必赔偿。因此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钱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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