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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 特侦组于520后分案侦办陈水扁

 

    台海网5月15日讯  机要费案,台特侦组日前对陈水扁所涉案情部分进行分工,将在陈水扁五月二十日卸任后立即分案侦办。据了解,特侦组决定对机要费案提升侦查层级,由主任陈云南承办,其余七位检察官共同协办,并已调阅相关资料研究及召开专案会议讨论。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据指出,机要费案所有案卷(包括有“国家机密”争议的陈水扁侦讯笔录)已由前“高检署”查缉黑金中心移交法院,特侦组目前考虑不会在分案后直接将陈水扁起诉,而是将全案重新调查,且不排除再度传唤陈水扁说明。

    机要费案于2006年11月3日侦结,检方依贪渎与伪造文书等罪将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总统府”第三局出纳陈镇慧四人起诉,目前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

    承办检察官陈瑞仁于同年8月7日、10月27日两度讯问陈水扁,认定他涉及贪污及伪造文书罪嫌,但因“总统”受“宪法”第五十二条保障,起诉书中指出,将“俟其经罢免或解职后再行诉究”。

    特侦组于去年四月二日成立后,接手机要费案部分案卷,由于“宪法”五十二条让“总统”享有“刑事豁免权”,特侦组暂时无法以“总统”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而进行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将待陈水扁五月二十日卸任后再重启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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