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5日讯 台当局“法务部政风司”14日已研订“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草案”,具体明订公务员对于没有利害关系的馈赠,以不超过市价三千元新台币为限,至于有利害关系的宴饮、应酬则一律不得参加,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这份规范将在五二○前送交准“法务部长”王清峰核阅,最短时间内报“行政院”核订,作为公务员未来厉行廉政的准则。据了解,这份草案有20余条,共分三大区块,分别为请托关说、赠受财物及饮宴应酬,对于那些馈赠不能收受、那些应酬活动应谢绝、那些饭局不能参加,都有明白规范。 关说三日内上报 禁饭局小白球 所谓请托关说,是指当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就涉及机关业务具体事项之决定或执行与否,以书面、口头或其它方式,提出有利本人或不利第三人之要求,致有违法或不当影响之虞者。 草案明订,公务员遇请托关说,应于三日内签报其长官并知会政风单位,非以书面为之者,并应作成书面纪录,载明关说者之姓名、身分、及时地、内容、方式等。 对于不涉及利害关系的正常社交礼俗,如结婚、生育、乔迁、就职、退休、辞职、死亡等,馈赠之标准以不超过新台币三千元为限。 至于公务员对与职务有利害关系者的馈赠、邀宴及其它如打球、旅游等应酬活动,一律应予拒绝。 有些与公务员有利害关系的厂商,为了达到行贿目的,或不便对公务员本人进行馈赠,往往以其父母、配偶或子女作为馈赠对象,如某位已下台的部长即曾以儿子出国念书,接受厂商夹藏20万元的茶叶礼盒,而被依贪渎罪起诉。 政风司研订的廉政规范,即明订由父母、配偶或子女出名受赠者,或藉由其它第三人名义接受馈赠而转达其本人者,均视同公务员本人受赠,一律在禁止之例。 接受不当关说、馈赠、饮宴应酬者,如未构成贪渎犯罪,但有重大行政疏失,移送“监察院”或有关机关视情节追究行政责任,若涉有犯罪情事,一律送办。 廉政规范过细 恐难收实效 有分析认为,马政府为了厉行廉政,责由“法务部”政风司研订“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草案”,具体明订公务员对馈赠、宴饮、应酬的规范,立意确实良善,但要规范行得通,一得政风人员落实监督;二要政务官以身作则;否则公务员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还是白搭。 “公务员服务法”对于公务员的权责、义务,其实已有十分明确的规范,但为何还是有那么多的公务人员阳奉阴违?为何有那么多的公务员遭起诉、求刑?都是因为在分际上没有拿捏好。“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草案”正是补“公务员服务法”的不足,也就是在细节上予以明订,让公务人员有所遵循。 报道最后指出,但是像草案规定“对于不涉及利害关系的正常社交礼俗,馈赠之标准以不超过新台币三千元为限”,会不会落入选罢法之覆辙,最后不是沦为宣示性法律,就是让候选人背负连串讼累,值得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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