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晚报报道,“最高检察署”指出,“最高法院”判决出现特别费为“非实质补贴”、“因公支出用罄不成罪”、“纳入私囊才犯罪”等标准和法律见解,“特侦组”检察官将参考办案。 “最高检察署”发言人朱文斌昨天上午指出,“最高检察署”对于“最高法院”就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判决,绝对高度尊重,“特侦组”应可据以确立未来相关案件的办案方向。朱文斌说,“最高法院”合议庭在判决书中,认定首长特别费“非实质补贴”、“因公支出并用罄不成罪”、“纳入私囊才犯罪”等多项标准及法律见解,特侦组未来侦办首长特别费案时,也会依照此一标准来侦查案件。 对于外界疾呼“检察总长”陈聪明应订出统一见解,却舍此不为,朱文斌说,马英九的个案其时已被起诉,移审法院,如果检察总长在审判中订统一见解,恐怕影响法官的办案心证,所以没有做,但总长支持特别费可透由修法来解决法律争议。 朱文斌指出,“特侦组”目前手中的特别费案,是依照法院组织法规定凡达到“立委”、“部会首长”和“五院院长”的涉案者才是侦查对象,外传数千名公务员都有特别费的问题,侦查会塞车,朱文斌指出,“特侦组”有过滤机制,除非检举有侦查的价值,才会发动侦办。 关于民进党政治明星谢长廷、苏贞昌、前高雄市政府台北办公室主任陈雨鑫涉特别费案不起诉的再议问题,朱文斌说,“最高检”曾请“法务部”裁示,但“法务部”持保留意见,“最高检”于是内部曾开会讨论,但与会者对于再议应向二审或“总长”提出意见分歧,“最高检”希望“法务部”提案修改刑事诉讼法来解决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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