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台湾 >> 岛内时政 >> 新闻正文      
大赦特别费案?王清峰把球推给陈聪明


  台海网4月26日讯 马英九特别费三审无罪谳,外界传出所有特别费案应全部大赦的声浪。但准“法务部长”王清峰昨天表示,她还未上任,很多业务和政策未完全熟悉,特别费案大赦与否,她还要再了解,不是现在就能说什么。她也强调,特别费案目前都在检察官手上,检察官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是否全面大赦,更该去问“检察总长”。

  联合晚报报道,“最高检察署”指出,“最高法院”判决出现特别费为“非实质补贴”、“因公支出用罄不成罪”、“纳入私囊才犯罪”等标准和法律见解,“特侦组”检察官将参考办案。

  “最高检察署”发言人朱文斌昨天上午指出,“最高检察署”对于“最高法院”就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判决,绝对高度尊重,“特侦组”应可据以确立未来相关案件的办案方向。朱文斌说,“最高法院”合议庭在判决书中,认定首长特别费“非实质补贴”、“因公支出并用罄不成罪”、“纳入私囊才犯罪”等多项标准及法律见解,特侦组未来侦办首长特别费案时,也会依照此一标准来侦查案件。

  对于外界疾呼“检察总长”陈聪明应订出统一见解,却舍此不为,朱文斌说,马英九的个案其时已被起诉,移审法院,如果检察总长在审判中订统一见解,恐怕影响法官的办案心证,所以没有做,但总长支持特别费可透由修法来解决法律争议。

  朱文斌指出,“特侦组”目前手中的特别费案,是依照法院组织法规定凡达到“立委”、“部会首长”和“五院院长”的涉案者才是侦查对象,外传数千名公务员都有特别费的问题,侦查会塞车,朱文斌指出,“特侦组”有过滤机制,除非检举有侦查的价值,才会发动侦办。

  关于民进党政治明星谢长廷、苏贞昌、前高雄市政府台北办公室主任陈雨鑫涉特别费案不起诉的再议问题,朱文斌说,“最高检”曾请“法务部”裁示,但“法务部”持保留意见,“最高检”于是内部曾开会讨论,但与会者对于再议应向二审或“总长”提出意见分歧,“最高检”希望“法务部”提案修改刑事诉讼法来解决争议。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注册通行证 匿名发表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热点新闻 三天 一周 一个月
 新闻图片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