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4日讯 壹周刊昨天报导指台北市政府副市长吴秀光“收军火商黑钱”,收受捷运内湖线机电标承包代理商来福公司每月1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顾问费,另还有可实报实销的公关费,至今仍在受款,涉嫌渎职。 壹周刊根据爆料指称,台湾最大的军火商来福公司,在2003年代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处理捷运内湖线的在台业务,并取得182亿的机电标工程,当时吴秀光是台北市长马英九倚赖的左右手,从研考会主委转任民政局长。 报道指出,吴秀光在2004年八月辞官,投入花莲县长选举初选,虽已不具市府公职,却未避嫌,在当年十一月开始收受来福公司每月10万元的顾问费,于每月七日到十五日间,汇到吴在台北富邦银行市府分行的帐户;另外,每月的公关应酬费用约9万元,也都可实报实销。 吴秀光除用自己帐户接受汇款,也于2005年一月开始改由他太太王璞玉的中国国际商银帐户受款;当年五月吴秀光出任任务型“国代”,也是民意代表,应该厘清汇款的属性。 在此同时,吴秀光也是马英九成立的新台湾人基金会副执行长。壹周刊报导质疑吴的身分敏感,却不知利益回避,收受马市府的捷运得标代理商顾问费与公关费,每年上百万元。 壹周刊并指出,直到2006年六月,吴秀光出任郝龙斌竞选市长办公室主任后,就要求来福公司把汇款转到他指定的人头帐户“张李群如”台新银行敦南分行帐户内,现在仍持续汇款。来福公司董事长李华得,却否认支付过吴秀光任何顾问费。 吴秀光称周刊捕风捉影 吴秀光昨天上午回应报道,表示是有人捕风捉影,指控内容完全不是事实,将对该周刊提诽谤等告诉外,并主动请市长指派政风处调查,他本人也将完全配合调查。他承认,2004年8月曾经接受来福公司委托,该委托案在2006年6月即结束。研究期间,他只领取每个月研究费9万元,并未再领取其他任何费用,也未报销任何公关费。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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