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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旋转门条款 扁当局前高官被诉

 
 

    台当局前“财政部长”、现任元大金控董事长颜庆章(左)昨天因违反“旋转门条款”被起诉,他出面喊冤,强调没有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的规定。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右)陪同出席力挺。(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台海网4月11日讯 台当局前“财政部长”颜庆章2001年底核准设立复华金控,2005年退休后担任复华金控董事长,检察官认定违反公务员服务法中的利益回避条款(亦称旋转门条款),昨天将他起诉,并将追征不法所得。
   
依公务员服务法第22条之1规定,公务员离职三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五年内之职务直接相关的营利事业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股东或顾问。违反此法可处两年以下徒刑,得并科最高新台币一百万元罚金;其所领的薪水、顾问费都视为不法所得,可以没收或追征。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2005年间,“立委”赖幸媛、黄伟哲、陈银河向台北地检署告发,指颜庆章涉及违反公务员利益回避条款。告发书指出,颜庆章在2000年10月6日至2002年1月31日任“财政部长”;2002年2月1日转任台湾驻世界贸易组织(WTO)代表团常任代表,2005年3月24日退休,同年6月29日担任复华金控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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