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倒扁活动期间,王世坚开记者会,指控施明德派许博允赴大陆。施明德与许博允认为他的说法是子虚乌有、胡乱抹红,向法院递状控告诽谤,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两千三百万元。 王世坚在庭审时自辩称,事件与公众利益有关,可受公评,属善意发表言论,无诽谤犯意,且他是在“立法院”内评述,应受言论免责权保障。不过,北院审理认为,王世坚发表的言论并不属于“立委”职务范围,不受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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