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台湾 >> 岛内时政 >> 新闻正文      
辜振甫私生女案 台高院判张怡华3年定谳


    台海网12月8日讯,邓香妹、张怡华母女涉前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家人恐吓取财案,台湾“高等法院”昨天就张怡华部分先行宣判。法院认为,张怡华以恐吓方式使人心生畏惧,进而取得财物,依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恐吓取财罪,判处她三年有期徒刑,全案定谳。

  法院指出,至于邓香妹案情部分,由于她近几次开庭均以罹患重郁症,有自杀倾向为由请假,并出具医院诊断书,目前处于刑事诉讼法第两百九十四条所规定停止审判状态,合议庭将送请相关单位做精神鉴定。

  这起私生女疑案衍生的恐吓取财案,士林地方法院依法医研究所及台大医院DNA鉴定,证实张怡华并非辜振甫亲生女儿,当时法官以邓氏母女明知辜振甫非张怡华生父,仍诈称张怡华为辜振甫非婚生女,十多年来取得辜家房产、现金等约新台币两亿元,依恐吓取财罪判邓香妹有期徒刑五年,张怡华两年六个月。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注册通行证 匿名发表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热点新闻 三天 一周 一个月
 新闻图片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