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6日讯 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对高雄市长选举做出二审判决后,地方法院一审也对走路工案做出判决,前者改判当选有效,后者判定古意、黑松2人无罪。黄俊英5日提出质疑,表示2项判决都引起社会哗然,尤其走路工事件真相不但未随判决结果水落石出,反而引来更多人质疑整起事件,可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戏码。 走路工案判决书指出,在去年12月4、5日,也就是12月8日选前之夜造势晚会前3、4天,走路工案被告古意在绿军大本营的大港地区“到处张扬”,说只要参加黄俊英总部造势晚会,就有500元新台币可以领。这消息传得邻里皆知后,有一个秘密证人在7日下午2点到陈菊竞选总部,将消息告诉民进党“立委”李昆泽,陈菊总部于是在隔天下午派青年军带器材去搜证,制造出走路工光碟事件。 他说,这段判决书读起来,实在有太多不可思议、违反常理的地方。首先,选前正是查贿雷厉风行的时刻,古意竟还在绿军大本营大肆宣传发500元,这是有心帮忙动员吗?还是唯恐检调和绿营不知道、不来抓?这个过程,连法官都觉得“与常情有违”。 其次,古意宣传动作这么大,负责查贿的检调为何不知道?如果知道,为何不动手抓人?为何把机会留给陈菊阵营?这是消息不灵、怠忽职责,还是另有隐情? 在秘密证人方面,竟不向检调举发,放着1000万元新台币查贿奖金不要,却到陈菊总部通报消息,这合乎常理吗?陈菊阵营身为执政党,拥有执政优势,不找专业、有公权力的检调去搜证,却找来5位不敢露面、非专业的青年军去执行危险的搜证工作,这又合常理吗? 黄俊英强调,古意于事前3、4天在绿军大本营“到处张扬”发500元,动员对象不但有6岁小孩、越南新娘、设籍外县市等不具投票权的人,又搭乘不是动员计划内的车辆,更让青年军带著录影器材轻易上车搜证,之后陈菊阵营就在投票前深夜召开“黄俊英贿选抓到了”的抹黑记者会,这一切的一切,在不合常理中有诸多诡异,也难怪有很多乡亲怀疑这整起事件可能是一出“自导自演”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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