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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走路工案判无罪 “小市民”告法官渎职

 
    台海网11月25日讯  不满高雄市长选举走路工案两名被告获判无罪,宜兰县前员山乡民代表林锦坤,24日检具剪报资料赴宜兰地检署按铃,告发承办该案的高雄地方法院三位法官涉渎职,案由检察官王清白开庭后受理。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自称是“小市民”的林锦坤表示,“立委”和“总统”选举即将展开,检警调为端正选风,展开布雷行动明查暗访抓贿选,但高雄地院却判决“五百元走路工”无罪实在太离谱,违反实务经验与大众认知。此例一开必造成社会大乱,甚至假走路工之名,公开发放一千甚至数千、一万元的贿选款,那还要选什么举?

   林锦坤表示,要告发承办该案的审判长何秀燕、受命法官吴金芳和陪席法官颜银秋等三人涉嫌渎职,理由是三位法官涉违反刑法第124条“有审判职务之公务员或仲裁人,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及第125条“有追诉或处罚犯罪职务之公务员,明知为有罪之人,而无故不使其受追诉或处罚者”等规定。

   检方表示,该案将依规定移转高雄地检署处理。(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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