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经济部”表示,目前的补正机制,非禁止类项目的台商可以透过缴交行政罚锾的方式就地合法。据透露,现在每个月都会有几件案子,大多是以前违法西进的中小型企业申请,平均缴交的行政罚锾金额约为新台币两、三万元。 所谓的“大赦台商”,“经济部”分析,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是类似以往曾经实施过的“台商补办大陆投资登记”,包括萧万长、王志刚、林义夫等时期都执行过,针对非禁止类项目的台商,在一定期限内,准许未经核准赴大陆投资台商,不用补缴行政罚锾,只要备妥相关文件,走完行政流程,即可直接就地合法。 不过,官员表示,“台商补办大陆投资登记”须有法源根据,必须经“立法院”修正通过。 第二个层次是重新检讨是否开放目前仍属于禁止类项目的产业,如石化上游、晶圆、中高阶封测、大尺寸面板等,据了解,经部不排除一并检讨。 “经济部长”陈瑞隆低调表示至今尚未接到任何来自“行政院”的指示。不过,相关官员透露,松绑与否、端视政策决定,“经济部”早已准备妥当。(千寻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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