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法机构党团16日召开“科技侦查法出炉 全民公敌?威权再现?”记者会,书记长林奕华(右二)、“立委”李贵敏(左二)等人质疑若“科技侦查法”通过,将严重侵害民众的通讯自由及隐私权。(刘宗龙摄)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 面对新兴科技犯罪,台当局法务部门研拟“科技侦查法”草案,让执法人员可用新科技侦查犯罪,本该是有利社会治安的良法,却在公告曝光后被骂到臭头,外界质疑如此侵犯人权隐私的“法案”,为何不开放充分讨论,背后是否真有政治黑手介入?耐人寻味。
随着科技发展,网络犯罪已是全球课题,检警针对此类犯罪力有未逮也是事实,所以如何强化科技侦查能力,提供检警打击犯罪利器,确有必要性,但网络通讯侦查、监控,如同现行对电话监听般,都具有极大侵入性,台当局要“透视”民众,当然应广受各界考验,让民众“了解台当局要做什么”?
遗憾的是,台法务部门公告“科侦法”草案,仅给各界5天的反映时间,甚至还说是出于善意才公告本不须公告的草案,但“科侦法”影响人民权益如此之大,台法务部门却形同技术性偷渡,不免怀疑其政治动机。
尤其最让人质疑的是台湾安全科侦,依草案第15条规定,情报机关首长就有权核发监察书,然而“科侦法”是可以入侵设备“主动出击”,“通保法”却只能被动的挂线监听,“老大哥”扩权,台法务部门不该装聋作哑。
回顾2017年,当时“调查局”为了贯彻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的指示,研拟“保防工作法”草案,但遭媒体揭露草案条文后,引来各界“人二复辟”的强烈质疑,“法案”迄今躺在“调查局”,而当时的“调查局长”就是现在的法务部门主管蔡清祥。
“保防法”失败的例子殷鉴不远,如今“科侦法”产生的争议也如同当年“保防法”,甚至影响更大,台法务部门此刻赶着把“法案”送进台行政机构,反而凸显民进党在全面执政后,打算在此会期让“法案”顺利过关,“在野党”“立委”可要好好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