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说,从理念层次而言,开征证所税符合社会正义原则,也呼应反对党选举期间的诉求,但提出后并未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反对党更是坚决反对,其中除了政治对抗与沉默多数现象外,“时机”可能更是致命点。在全球景气看坏,股市低迷情况下,强推证所税当然会遭致强烈反弹,时机点错误可能是受挫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问题是刘忆如的个性,她虽然曾经担任“立法委员”,但对“立法院”的运作似乎不是很熟悉,又亲上火线,拜访委员时说了些不该说的话,事后又怪“不知有媒体在场”;在和国民党“立院”党团协商,当场没有太多意见,协商过后却直接在网上辞职。行事风格过于率直,和党内“立委”完全撕破脸,逼得陈冲不得不火速批准辞呈。
第三个问题与“宪政”体制有关,马英九当选第二任后,在历史使命感主导下,着手推动改革大计,亲自指挥“阁员”冲锋陷阵,当刘忆如为开征证所税惹得满头包,马英九仍然力挺说“证所税一定推到底”、“不要有任何怀疑”,言犹在耳,刘忆如却在党政协商过后辞职走人。这期间,马英九又好似“神隐”。马英九究竟是在第一线行使“总统”制的领导权,或是退居第二线行使“内阁”制的“总统”协调权呢?
“总统”制或“内阁”制一直是“中华民国”“宪政”的重大争议,台湾地区“修宪”后,已成为“接近“总统”制的双首长制”,实质成为“总统”有权无责、“内阁”有责无权的矛盾体制。现在是民意高举时代,“总统”必须站上第一线,但他不必到“立法院”接受监督,“行政院”院会也不再是真正决定“国家”大政方针的会议。“总统”的决策却不必经过类似严谨的“宪政”程序,因而经常出现决策轻率、与民意脱节、部会相互协调不足的情况。
第四个问题与马英九的人格特质有关。当时,刘忆如的证所税案有“总统”挂保证,自以为尚方宝剑在手,到了“立法院”才知道这是把生锈的剑。马英九的性格不但不沾锅,简直不食人间烟火。李登辉、陈水扁都知道放利安抚“立法委员”,甚至收服在野党,马英九坐拥大权,却不知或不愿运用,坐令陈冲单独面对强势的“国会”及在野党。背后是一个不授权、不分担的“总统”,陈冲只能当炮灰。
马英九第二任期宣告要落实社会公平、缩短贫富差距、扩大区域经济连结,其实都是选票的心声。但是他推出的四大改革方案却连连受挫,主因在于社会的反弹力道过大,而党政之间的协调沟通又出现巨大落差。美牛进口案、油电涨价案、证所税案已经让“行政院”鼻青脸肿,四大改革宣示已有三案受到重挫,接下来的十二年国教案,顶得住吗?
不改革,社会不会进步;改革,要付出代价。推动政改是顺应民意,其实不必搅得人仰马翻,陈冲为什么做得这么辛苦?归根究底是体制问题。“宪政”如果要走“总统”制,“总统”就必须面对“国会”,并由“总统府”召开“内阁”会议制定决策,“行政院长”就是“总统”的幕僚;如果要走“内阁”制,“总统”就必须退居第二线,充分授权,不干预“阁揆”作为。在现行体制的限制及马英九与陈冲两人人格特质相互影响下,陈冲可能很快就要步上刘忆如的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