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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再上诉马英九特别费案原因有三

 

    台海网1月9日讯  针对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被判无罪,“高检署”今天提起上诉,表面看似有番挣扎与思虑,其实就客观情势看,检方的上诉实属必然。

    台湾《联合晚报》今天刊登冷眼集文章说,检方之所以会赶鸭子上诉,主要理由有三个:1.达到蓝绿“恐怖平衡”;2.不上诉没面子;3.丢给“最高法院”。

    首先,如果不上诉,让马英九完全脱身,蓝绿在特别费案的“恐怖平衡”必然遭到破坏,届时绿营反弹、高层不悦,将让检察“首长”难以承受。也就是说,要不要上诉,固然是理的推敲,更是力的妥协。

    其次,当初起诉马英九案的检察官,如主张不提上诉,就等同自认当初起诉不当,这是“自我否定”,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侦办马英九案的侯宽仁等检察官应会推动上诉。这股力量强而有力,检察“首长”不可能视而不见。而且,马英九阵营日前才告发侯宽仁等检察官涉嫌伪造文书与滥权罪,检方若不提上诉,将完全处于挨打劣势。

    再者,如果不上诉,就代表检方对特别费案已有新的看“法”,例如特别费的性质认定、用假发票核销是否追究(如吕秀莲等人案例)、“国务机要”费是否一并免责(扁与“第一家庭”案例),不管检方如何认定,在蓝绿激化下,一定“顺了姑情,逆了嫂意”,与其如此,不如提出上诉,让“最高法院”做最后的仲裁。

    文章最后说,“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去年风光成立,没想到却沦为“特”别费的“侦”查“组”,大半人力几乎用于特别费案侦办,结果办案过程充满争议,搞得里外不是人,连马英九案二审无罪是否上诉,都要瞻前顾后,说特别费案“毁”了特侦组,应不为过。(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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