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苹果》透过管道取得台北市政府秘书处出纳吴丽洳今年1月就特别费案被侦讯的笔录译文,内容包括侯宽仁问吴:“既然这个公函要注意有无于月初尚未发生即先支付情事,是否表示之后十日左右提出申请,领据列报的巿长特别费,巿长已经有因公支用之事实发生,才来申请?理论上应该是这样吧,就是说既然他已经来纠正了,之后改变到10日来申请,20日送。”吴回答:“我都完全忘记了。”但在笔录上,吴的回答却被记成“是的”两个字。还有更多的公开篡改证词的事实披露在各大媒体。 但是,台北地检署昨天发布新闻稿指出,台北市政府秘书处出纳吴丽洳的笔录记载,符合受讯问者真意,且承办检察官讯问完成,笔录也经吴丽洳充分阅览,确认无误才签名。 看来,孰是孰非,还要争执下去。有无水落石出的日子,尚无法肯定。但就目前所揭露的情况来看,够吓人的。很难令人不相信候宽仁不会这样做。 真相被公开后,台湾司法制度更受人诟病,但是,首先要剥离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候宽仁之为,肯定是他的个人行为,而不是制度的规定,把“是”改为“不是”,把“不是”改为“是”,这是极度荒唐的事,在任何国家与地区的司法机构,都是不容许的。在台湾也应该是知法犯法的行为,罪不容赦! 第二,候宽仁之为,绝对不是专业素质出了问题,大量地篡改证词,这不是疏忽,这是在犯案!侯宽仁是司法官26期结业,现任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周人蔘电玩弊案、太极门养小鬼案以及股市秃鹰案,都是他办的,堪称经验丰富。 第三,候宽仁之为,表明他已经放弃了司法精神,是从政治入手,意欲置当事人于死地而后快。在当初起诉马英九的时候,候宽仁就说,马英九对犯罪行为没有掩饰,就像一个“没有戴手套的小偷”。这已经充分表明,侯宽仁早有成见,如今为了把成见落实下去,不惜伪造证据。 侯宽仁日前表示,笔录的讯问过程不是“一问一答”,所以有时候会让人误为只有检察官或检察事务官在讲话,但是,从头到尾听一遍,就知道原意为何。侯宽仁这样的辩解,是一个更大的司法笑话。更有意思的是,辩方律师比对录音与笔录内容,发现多处关键证词发生证人所描述的情形,状况严重,请求法院于提前勘验,公诉检察官当庭表示反对,根本拒绝勘验,理由是录音与笔录内容“并无出入”。
|
|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
| 热点新闻 | 三天 | 一周 | 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