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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母还向记者透露,接下来要起诉刘德华,因为刘德华对媒体所发表的对杨丽娟“不忠不孝”的评价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刘“在同等范围内赔偿名誉权”。 三份诉状索赔30万 据了解,杨丽娟起诉状一共有三份,其中一份原告为母亲陶菊英,另外两份的原告则是杨丽娟本人。起因是在2007年4月12日《南方周末》第10版以《你不会懂得我伤悲》为标题发表了一篇关于杨丽娟事件的文章。陶菊英和杨丽娟称,文章完全置原告的隐私与名誉而不顾,严重侵害了她的隐私权、名誉权,要求《南方周末》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并赔偿杨丽娟、杨丽娟的母亲陶菊英、杨丽娟的父亲杨勤冀每人各10万元,共30万元。 杨丽娟的代理律师李天天是上海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在该案起诉之初,李天天曾在某媒体解释了她代理该案的缘由:“杨丽娟是个弱女子,在道德的立场上,她受到过度指责,被众人唾骂,这对她是不公的。现在是法制社会,杨丽娟和其家人的名誉受到了损害。从专业的角度,这个案子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此外,李天天还表示考虑到杨丽娟母女经济困难,暂时不准备收取律师费。 杨丽娟称有胜诉信心 昨天上午8点半,记者赶到越秀区法院,恰在法院门口看到了杨丽娟,此时她正焦急地拿着手机走来走去,嘴里念叨着“人找不着了”,显得非常不安。而在不远处,记者看见一位拄着拐杖的妇女,她就是杨丽娟的母亲陶菊英。杨丽娟走了一圈发现陶菊英后,显得很生气,责怪她跟陌生人说话以及没有紧跟着她。 然而正当记者准备进入法庭旁听时,忽然被法院工作人员告知此案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上午的庭审一直进行到12点多,在律师陪伴下杨丽娟手捧厚厚的资料走出法院大门,她看起来面色苍白,眼睛还红红的。一看到记者,杨立刻神情慌张,左右张望,试图躲避。面对记者的追问,杨丽娟一边匆匆前行,一边低着头焦急地胡乱整理着手里的资料。她表示“这案子我们肯定能赢,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随后匆匆离去。而杨丽娟的律师李天天则表示,由于该案仍在审理之中,不方便接受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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