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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社长发稿诋毁第三者 官司不断更戏剧
“第三者”报道引发三宗官司

  一篇真姓名、真照片、真单位的“第三者破坏婚姻”报道,在国内知名杂志《家庭》刊出。文中的妻子、丈夫和第三者,可与《家庭》杂志社女社长、社长前夫及他的新婚妻子对号入座。稿件刊发后,当事女主角、杂志社社长、负责发稿的执行主编三方,围绕着这篇报道,先后提起三起索赔百万元的名誉侵权官司。

  6月10日,其中的两起索赔案在海淀法院开审。事发两年多,当事各方的关系发生很多戏剧性的变化,而种种疑问,正逐步浮现出答案。

  “第三者”报道惹祸

  41岁的耿克险,曾在《家庭》杂志社担任执行主编。他说,自己与女社长徐某之间的矛盾,源于一篇惹出大麻烦的报道。

  2006年5月,《家庭》杂志(上半月版)刊出了一篇名为《惹火焚身,董事长被情妇套牢一路挣扎一路悲》的文章。文中称,广州某公司女职员李某,“是一个道德败坏的第三者”、“长得一副做人情妇嘴脸”、“生性极不安分,骨子里喜欢好高骛远,攀附权贵、贪图享乐”、“施展浑身解数,对董事长讨好献媚、卖弄风骚”、“时刻都在计算着如何把董事长套牢”。

  耿克险回忆,他拿到稿子后觉得很不安——“这篇报道罕见地使用了真实姓名、真实单位、真实照片,违反报道常规。”

  他称,作为执行主编,他签了三条不发的意见,但在社长徐某的直接过问下,稿件最终得以刊出。

  麻烦很快到来,《惹火焚身》一文可在现实生活中对号入座——报道中的女主角、今年49岁的李某,确是文中提到的广东某国有大型公司的副总裁和纪检书记;文中使用化名的丈夫黄辉东、妻子张晓萌两人,则分别可与《家庭》杂志社女社长徐某本人及其丈夫王某(广东某大型金融机构老总、李某所在公司的上级领导)对号入座。

  主编被辞引发矛盾

  6月10日下午1点半,海淀法院开审耿克险状告前上司《家庭》杂志社社长徐某、《家庭》杂志社、广东广信律所、新浪、百度两家转载网站等的官司,耿的索赔金额是100万元。

  耿克险称,“《惹火焚身》一文刊出后,很快成了公共事件。很多媒体关注此事,网上也有热烈议论。当时,我向徐某反映了这些情况,徐当即指示我"别人再问起,你就说严格核实过,绝对不会有问题",并要求我"珍惜自己的岗位"、"要勇于承担责任"。后来,当事人李某找到杂志社。在朋友的提醒下,看到文章可能触犯法律,我婉转地在电梯里向徐某表示"那篇稿子问题较大,我可能承担不下来"。徐某当即拉下脸来。”

  耿表示,此后的一段时间内,原本是业务骨干的他,多次遭到徐某点名批评。去年3月,单位改制后续聘员工,他先因“品行不好”被解聘。而后在上级领导过问下,又以“合同到期为由”,未能获聘。

  去年6月下旬,以单位的名义,《家庭》杂志社在多家报纸上刊登一则《授权律师声明》称:《家庭》杂志社因聘用合同期满终止了与耿的劳动关系,耿不服提起诉讼,还编造解聘属于打击报复的理由在网上发表。

  庭审伊始,耿对上述律师声明提出异议:他说自己在网上发表的那些言论,是针对原社长徐某个人的言论,并未针对单位——“两个自然人之间的私人恩怨,为何后者要花30多万元广告费刊登这一内容不实的违法声明?”

  社长反提百万索赔

  对耿打击报复的说法,《家庭》杂志社予以否认。其代理人称,耿的解聘,是杂志社对合同到期员工的正常管理,不存在打击报复行为。

  刊发声明的广东广信律所则表示,该律师声明是受当事人的委托,依据警方、仲裁过程中的事实做出的真实描述,没有侮辱性语言,并不侵权。此外,徐某是杂志社的法人代表,她与杂志社的关系“难以清晰分开”,耿之前的行为已影响到《家庭》杂志社,故以杂志社名义做出上述声明。其他领导是否同意,属于内部程序,与耿无关。

  当日,徐某未亲自出庭,但以个人名义,也提出了100万元名誉权索赔。

  徐某提交诉状表示:她在《家庭》杂志社担任社长,耿克险系其聘用的工作人员。《家庭》杂志社与耿解除劳动关系后,耿克险或“公开”或“采用更为恶劣的手段(在网络上对自己进行侮辱)”,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创伤。

  徐某代理人则在法庭审理时具体指出,侵权行为有二:一是去年6月11日,因为耿在网上的侮辱、诽谤行为已经违法,广州市公安局对耿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二是,耿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再次并且多处使用侮辱性的侵权语言。比如:“被告徐某因涉嫌炮制虚假新闻诽谤情敌,引发众怒,成为传媒众矢之的后,为转嫁责任,曾要求原告"勇于承担责任"、"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试图让原告为被告炮制虚假新闻的行为顶缸。”

  当日,法庭未对这两起百万侵权案做出当庭宣判。

  “第三者”另案起诉

  10日的法庭审理中,报道是否影射徐某本人,这一话题被屡屡提起。

  耿克险一方提交证据称,作为同事,他知道徐某和丈夫王某的感情一直不和。报道出来后,徐某的丈夫王某在法院申请离婚。为了证明丈夫王某在婚姻关系中有过错,徐某还向主审法官提交了《家庭》杂志的该篇报道。两人最终离婚。

  事发后不久,报道女主角李某亦将家庭杂志社、作者张剑一同告上法院,索赔100万元。李某当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徐某丈夫和自己是上下级关系,但关系一直很正常。报道刊发后,她在武汉的父母打电话告诉她,看到自己的名字、工作单位和两张生活照片一同被印在《家庭》杂志上,她“不止一次想自杀,多次写好了遗书”。

  事件中的关键人物,《惹火焚身》一文的作者张剑,则是一个化名,事发后始终未显真容。

  去年4月,李某提起的侵权官司在武汉法院开审。李某一方曾提交一份取自《家庭》内部员工的当日稿签单表示,张剑的真实姓名为“陈某”,家庭住址为“广州天河区龙口东路××号××房”。而据他们核实,该地址内居住着徐某哥哥一家,化名张剑的陈某,也正是徐某的嫂子。

  对于这些话题,徐某代理人在6月10日的法庭上表示,这与当日审理的“律师声明侵权案”无关,不应列入审理内容。

  昨天,记者致电李某律师黄勇获悉,李某与家庭杂志社的官司至今尚无结果。

  绯闻男女主角已结婚

  截稿时,记者意外获悉,《惹火焚身》的女主角李某不久前已与徐某前夫王某结婚。最初的消息依然来自于网上,一个署名为“看破红尘世间”的网友在贴吧上称:李某的“第三者身份终于不打自招,水落石出”。

  昨天,李某证实了这一消息。她称,她原本与王某是普通同事,此事发生后,她与王某同病相怜而走到了一起。

  昨晚,记者致电徐某的手机。徐某表示,会换个电话与记者通话。至截稿时,她未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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