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19日电(记者 沈汝发)福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台商子女在福州参加中考,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加10分的照顾,入学取得学籍后,将与当地常住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通知规定,台商子女在榕上初中,按“小学对口”免试原则升入初中学校,也可选择有开设台生班的中学就 通知规定,台商子女在高中入学时,参加福州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按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并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加10分的照顾,可以报考除师范类院校外的各类学校。台商子女入学取得学籍后与当地常住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通知要求,台商子女在福州参加中招报考,须携带的有效证件包括:有效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有效的台湾出入境证件、原就读学校的初中毕业证明、体格检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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