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Rss 2.0 WAP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繁體 | 金卡联盟 | 海峡商业 | 点歌 | 彩铃 | 地图

看新闻

灌论坛

玩博客

读报纸

瞧视频

找朋友

进校园

看杂志

说观点

翻翻书
台湾 厦门 两岸 海西 文娱 国内 国际 军事 体育 传媒 报网互动 今日精选 表情排行榜
商务生活频道
房产 车市 美食 证券
家居 商城 时尚 健康
情感 旅游 赳客 IT
  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涉台服务 >> 涉台法规 >> 正文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3、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涉台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

  4、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授权,负责同台湾当局及其授权社会团体谈判及签署协议文件的有关准备工作。

  5、管理协调两岸通邮、通航、通商事务;负责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的重大事件。

  6、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国际会议的涉台工作。

  7、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设10个职能局和机关党委,分别是:秘书局(人事局)、综合局、研究局、新闻局、经济局、港澳涉台事务局、交流局、联络局、法规局、投诉协调局,机关党委。

    1、秘书局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电、秘书、会议、来信来访、保密、通信、信息工作;负责档案、报刊、图书、资料工作及后勤管理等工作。

    人事局负责机关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劳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本办及全国对台工作系统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2、综合局负责承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的突发事件等有关问题;管理台属及台胞捐赠工作。

    3、研究局负责研究台湾局势和两岸关系形势,提出形势报告和工作建议,指导并协调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对台调研工作。

[1] [2] 下一页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注册通行证 匿名发表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热点新闻
三天 一周 一个月
新闻图片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