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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台联23日举行省直台胞生活扶助和老龄补贴工作启动仪式,51名曾在省直机关工作的老龄台胞和困难台胞收到了2008年度上半年的“生活扶助和老龄补贴”专项补助款。 由此,福建省定居台胞的专项补助工作将在全省各地市陆续启动。将有999名老龄台胞和923名困难台胞得到总额达260多万元人民币的“生活扶助和老龄补贴”经费。 据福建省台联会长陈耀中介绍,福建省有1.6万多名定居台胞,约占全国总数的五分之二。随着福建省“生活扶助和老龄补贴”工作的启动,下一步将开始困难台胞学生补助和就业岗位培训,以及低保、医保、老保和失业保,全省会有更多的定居台胞得到关心和照顾。 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庄奕贤表示,将联系全省定居台胞特别是困难台胞的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性文件,把扶贫济困工作政策化、经常化、长期化;省政府支持全省定居台胞扶贫济困工作,每年都将安排一笔财政专项资金,目前已经制订了一个“管理办法”来规范运作;未来既要协助解决定居台胞的生活困难问题,也要努力帮助他们增强自身的生产生活能力。 2006年,中央统战部、中央台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和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定居台胞工作,进一步解决部分定居台胞的生活困难。福建省委统战部组织全省台联系统开展了比较全面的调查,并会同省台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提出了进一步解决全省部分定居台胞生活困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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