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Rss 2.0 WAP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繁體 | 金卡联盟 | 海峡商业 | 点歌 | 彩铃 | 地图

看新闻

灌论坛

玩博客

读报纸

瞧视频

找朋友

进校园

看杂志

说观点

翻翻书
台湾 厦门 两岸 海西 文娱 国内 国际 军事 体育 奥运 传媒 报网互动 今日精选 表情排行榜
商务生活频道
房产 车市 美食 证券
家居 商城 时尚 健康
情感 旅游 赳客 IT
  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两岸交流 >> 新闻正文      
台湾人才大陆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新华网厦门4月10日电(记者姜克红 康淼)记者从9日在厦门人才市场举办的“第三届台湾地区人才暨大学毕业生大陆就业洽谈会”获悉,来大陆就业、创业的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和大学毕业生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洽谈会上,厦门市地税局设立了“税收政策直通车”,为参加洽谈会的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和毕业生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厦门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吴冀翔说,按现行政策,台湾地区人员在大陆就业,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每月4800元的费用扣除额,即月工资薪金收入超过4800元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标准比大陆人员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高出2800元,体现了对台湾地区人员的税收照顾。

  此外,台湾地区人员在厦门缴纳个税还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吴冀翔说,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和搬迁费收入,如能提供当期合法有效凭证,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可以免税;台湾地区人员在厦门受雇,其符合条件的探亲费支出和境内外出差补贴可以免税。

  据统计,在厦门工作的台湾地区人员已超过3000人,去年缴纳个人所得税4844万元。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注册通行证 匿名发表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热点新闻 三天 一周 一个月
 新闻图片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