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中小微企业吸纳2022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招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标准补贴中小微企业。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这是导报记者5月24日从芗城区人社局获悉的。
补贴对象为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至少1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向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等不列入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数;同一人员2022年先后在不同企业就业,若已有企业享受该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