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3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报道 叮!随着一声清脆的短信提醒音, 被执行人拖欠的最后一笔款项进账,半年来压在申请执行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
在申请执行人平和县骏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金某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平和县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5月作出民事调解书,并发生法律效力,约定在当年8月和12月分两笔还清货款及违约金,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支付义务,遂申请执行人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11月1日立案,申请要求被执行人福建金某建筑发展有限公司支付192.4078万元。
经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依法对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穷尽一切执行手段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最终,于11月24日全额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并于次日结案。
经确认,全部款项已于12月份入账申请人账户,收到欠款的申请执行人非常感谢经办法官高效的执行速度,点赞平和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有序,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周晓彬 蔡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