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杨永超 周晓彬) 去年5月28日晚,郭某君驾驶电动车与蔡某平违规停放在路边的小客车发生碰撞,郭某君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平和交警大队认定,郭某君负主要责任,蔡某平负次要责任。
8月底,郭某君向平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蔡某平及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支付各项损失合计85501元。平和法院指派法官并邀请调解员展开诉前调解。车主蔡某平表示无法理解:自己的车明明被对方撞了,为何还要承担责任?
案件一度陷入无法调解的境地。经再次调解,郭某君与蔡某平及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蔡某平赔偿郭某君2000元,保险公司赔偿郭某君44492元,郭某君自愿放弃其他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