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颜丽月 严伟如)租客竟然伪造证件,以房东的名义卖房子(导报2018年8月9日报道)。近日,导报记者获悉,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胡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8年8月,厦门的吴先生突然接到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民警的电话,称他在角美万达的一套房子被人持假证件出售,并有购房者交了7.8万元的定金。而这个卖房子的人,竟然是吴先生房子的租客。
接到警方的电话后,吴先生赶紧赶到台商区公安分局,配合警方调查。
经查,在角美镇务工的胡某嫌工厂的工资低,赚钱慢,于是想通过伪造房产证卖房子骗定金。
胡某先在网上找到了漳州市台商投资区万达广场的出租房,与房东商谈之后租下房子。之后,胡某随即找人制作假身份证、房产证,然后就到房产中介登记销售房子。想买房的李某看中了这个房子,立马付了定金7.8万元,约定余下的房款待房子过户后付清。没想到,房产中介人员到不动产管理处查询时,才发现该房子房主并不是胡某,李某及房产中介人员也无法联系到胡某,随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