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日前,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漳州市芗城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吴洪池涉嫌受贿罪一案,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由省监察委员会调査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洪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漳州市诏安县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司总经理,中共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委副书记、芗城区人民政府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