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8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记者从漳州市纪委监察网获悉,因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龙文区农林水利局原副局长苏荣义、漳浦县原农业局副局长蓝跃光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批准,中共漳州市龙文区纪委、漳州市龙文区监委对区农林水利局原副局长苏荣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中共漳浦县委批准,中共漳浦县纪委、漳浦县监委对原农业局副局长蓝跃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苏荣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漳州市龙文区纪委常委会、漳州市龙文区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请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苏荣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规所得。漳州市龙文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蓝跃光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漳浦县纪委常委会、漳浦县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请中共漳浦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蓝跃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漳浦县监察委员会依法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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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存在严重违纪违法 龙文漳浦两副局长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