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处现场(资料图)
台海网12月2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陈福来 洪顺珠)借着正规公司的外壳,漳州龙海市一家企业将工业用途的地沟油当食用油,卖给农村小摊贩,用于加工食品并销售。这些地沟油的酸价、过氧化值均超标,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本报今年5月23日B01版报道)。
龙海市警方当场查获1万多斤地沟油,抓获了五名犯罪嫌疑人。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12月26日,龙海市法院一审作出宣判,五名被告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刑。其中两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活动。
相关新闻:
案件回放:警方查获1万多斤地沟油
2010年8月至2012年3月29日,郑某荣、邱某英承包了漳州市新源油脂加工有限公司厂房的经营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工业用油,主要是收集漳州各大酒店、学校、企业的地沟油,加工成工业用油。
但郑某荣和邱某英自2010年8月以来,与漳州市一些大酒店、商场签订废油收购合同,先后雇请陈某年等工人收集烧烤类、油炸类等废油,未经任何加工就直接销售给农村小摊贩郑某能、郑某川等人,从中牟利。
郑某能、郑某川在明知其购买的食用油系他人收购的烧烤类、油炸类等废油,仍予以购买,并用于烹饪饭菜后销售给同村村民食用。
接到线索后,龙海市警方共查获1万多斤废弃油和地沟油。经鉴定,该废弃食用油和地沟油的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