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19日讯 据“福州检察之窗”微信发布 日前,福建新华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晖(正处级,曾任福建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涉嫌挪用公款、贪污一案,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陈晖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陈晖,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部分未退还,又以虚假结算单平账,使所挪用的部分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