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5日讯 (海峡导报驻漳州记者 蔡力 苏演卿 通讯员 真坚 建生 马荣 蔡荣成)玩笑也要注意不要开过头了。11月3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出公诉,因开玩笑用高压吹风机吹人肛门的被告人谢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谢某,现年17岁,江西省赣州市人,初中未毕业就来漳州打工,2008年7月28日上午11时55分许,谢某在芗城区石亭镇某工贸有限公司车间内工作时,与同车间的工人吴某开玩笑时,拿起手中的高压吹风机,将喷风口对准吴某的肛门,由于高压风的灌入,导致吴某直肠乙状结肠破裂穿孔,经法医学鉴定:吴某的伤情程度达到重伤。
案发后,谢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且因其自身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家长的教育、引导,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缺乏认识,以致发生了伤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