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0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宋军营)16日,泉州市区无牌无证电动车不得在中心市区道路行驶,大量警力上路面检查违规电动车。同时,出台了《泉州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当天,警方查处超标车无牌证、未按规定安装号牌、超员、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00多起。
据泉州市交巡警支队宣传科吴科长介绍,当前泉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突出,尤其是超标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闯红灯、超座搭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既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又经常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电动车暂行规定”要求:超标电动车必须按交管部门划定的行驶路线按线行驶,有非机动车道的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无非机动车道的靠路右边行驶;已取得超标电动车临时牌证要规范悬挂前后两个车牌,并随身携带行驶证、身份证,并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超标电动车,违者按交通违法行为相关规定处罚。“电动车暂行规定”还要求,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未悬挂车牌、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