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日讯 据闽北日报报道,在南平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提交相关证明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
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合法稳定住所
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连续就读
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暂住证还能用吗?
在12月1日前已办理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
居住证应该如何办理,办理时需准备哪些材料?往下看↓↓↓
申领居住证需带什么材料?
申领人出具有效登记凭证或暂住证;
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申领人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根据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合法稳定就业: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
2、合法稳定住所: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居住证办理
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免费拍照,采集信息,受理完成后打印《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
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后15日内发放居住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