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4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23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3月25日起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临时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据悉,相关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每人次5元,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暂按除外内容收取,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15元每人次。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的,群众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普通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患者自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抗原检测项目费用。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及检测试剂盒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区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或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 (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
台海网3月23日讯 据泉州通客户端报道 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面对本轮疫情严峻形势,医保局出台多项经办服务惠民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确保群众医保待遇不因疫情受到影响,保障慢特病患者诊疗用药需求。 延长门诊特殊病种有效期 除泉州统筹区内定点诊治的高血压、糖尿病两项终身制门诊特殊病种外,对已申办门诊特殊病种且有效期在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