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8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近日,省财政厅出台《福建省促进财政经济加快发展正向激励资金管理办法》。正向激励资金补助对象为各设区市。奖励资金分为经济增长奖励、财政收入规模及质量奖励、上缴省级财力增量奖励、保护生态环境奖励、机关效能建设奖励等5项。考核指标涉及GDP增幅、收入增长率和质量、预算完成情况、地表水质优良比例、绩效考评结果等。同时,对发生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重大事件、特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况和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预决算公开等工作开展不力的设区市,按一定比例相应扣减激励资金。
台海网12月8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近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在厦召开,厦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经验收获专家点赞。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已逐步构建起全方位的资金保障体系,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加大投入,助推全市垃圾分类工程,今年以来,已投入财政资金逾5亿元。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初,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已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