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大荣)近日,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进行进一步规范和调整,按相关要求,“新政”已于9月10日正式开始实施。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离职提取方面内容。“新政”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且在龙岩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封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过去,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账户封存即可提取。
与此同时,“新规”还规定:职工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龙岩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转入中心为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因劳动关系变动,到龙岩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需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含),中心方可为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