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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5月21日讯 (海峡导报驻漳州见习记者 卞军凯) 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民政局了解到,《漳州市2008年农村幸福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出炉,准备投入1200万元在多个县、市、区建设30所农村幸福园,目前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正逐步展开,本月底前将开始动工,计划在10月底前竣工并完成验收。 农村幸福园是漳州市委、市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主要是为改善农村五保户、无房低保户等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方案》对漳州所属各县、市、区的幸福园数目作出了规定,“芗城区2个,龙文区1个,龙海市4个,漳浦县5个,云霄县3个,东山县2个,诏安县3个,南靖县3个,平和县3个,长泰县2个,华安县2个。”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考虑选址的时候,农村幸福园将选在人口较多、居住地集中、经济条件好、村两委及村民积极性高的行政村,对符合条件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将优先考虑。据《方案》的规划,农村幸福园占地面积不能少于1亩,建设时必须使用砖混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每所幸福园建筑面积不少于450平方米,住户不少于15户,每户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并且需要设置单户独立厨房和室内卫生间。 据漳州市民政局局长陈银良介绍,在各县、市、区将各自的建设项目汇总到民政局后,农村幸福园就要开展规划、选点、图纸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在5月底前动工建设,10月底前竣工并完成验收,“到11月,漳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将对农村幸福园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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