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台海网5月17日讯 (海峡导报驻漳州见习记者 汪长福) 本报于5月6日报道了漳州市龙文区一家炼油厂排出的废气污染村庄以及学校。昨日,记者从漳州市有关部门获悉,龙文区环保局已于近日发出对该炼油厂的限期整改通知,炼油厂方面也对此作出了整改报告。 龙文区环保局对该炼油厂进行现场检查后发现,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污染,固废物收集、贮存不符合环保要求。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到周边群众、师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环保局要求该炼油厂作出以下整改:1、对加热炉尾气处理设施进行整改,同时增加加热炉烟囱高度,使其符合要求,并且要求加热炉只能保留一个排气筒,烟气中的污染物要确定稳定达标排放;2、废矿物油、清罐固废物和整流残渣收集、贮存都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并做好原始记录;4、整改期间,该厂夜间10点至早上6点禁止生产。 环保局同时要求第2、3条整改措施限于本月底之前完成,第1条整改措施于6月10日前完成,若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环保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收到龙文区环保局下发的整改通知后,该炼油厂立即作出反应,并且在整改报告中表示,该厂因忙于市场开拓而忽视生产管理,现在要认真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 |
|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
|
热点新闻
|
三天 | 一周 | 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