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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红牛”假“厨师”相继被查处
漳州警方重点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台海网5月17日讯 (海峡导报驻漳州记者 苏演卿 通讯员 邱和杰)昨日下午,漳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下一步,漳州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将重点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近年来,漳州经侦部门相继侦破不少要案。如赖某斌假冒“厨师牌”肉松制品注册商标案、陈某顺假冒“红牛牌”饮料注册商标案等,其中最大的案件涉案金额达992万元。据悉,2005年以来,漳州市公安机关共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42起,破案1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3名,涉案总值7994.9401万元,经侦支队也因此在2007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先进单位。

  查处假“厨师”肉制品案

  2006年3月13日,漳州经侦支队接到漳州市美味食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黄秀英报案,称该公司著名商标“厨师”牌系列肉松产品在福州被他人假冒,3月11日制假窝点已被福州市工商局查处,该公司在福州市各大超市销售的“厨师”牌系列肉松产品已被福州市工商局下货架待查处理,严重影响了该公司“厨师”牌系列肉松产品在福州市场的销售,给公司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经过经侦支队历时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查明:漳州市美味食品有限公司驻福州办事处业务员赖某斌,利用负责向福州市某连锁超市食品配送销售业务职便,从2003年10月开始,雇请肖某武、肖某文等人,从福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和厦门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好好”牌面包肉松、儿童肉松等7种系列肉松产品,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社区7幢105室进行拆包、装入向福州市仓山区黄某建、卢某订制、购买的假冒漳州美味食品有限公司“厨师”牌标识的外包装纸箱和内包装塑料袋内,假冒“厨师”牌系列肉松产品在福州市各连锁超市销售,涉案非法经营额达5710802.2元人民币。

  此案2007年7月24日被公安部评为近年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精品案件。

  查处假“红牛”饮料案

  2005年11月,东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8个多月艰苦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了以陈某顺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5名,追缴赃款100余万元,查扣假冒“红牛”饮料成品6852件,散装“红牛”饮料7000罐,空罐172000个,外包装纸箱10000个及大量原辅材料。

  经查:2004年5月至2005年3月间,犯罪嫌疑人陈某顺等人为非法牟利,未经“红牛”饮料商标所有权人——— 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许可,先后委托诏安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东山县某食品有限公司、龙海市某食品厂加工生产假冒外文标识“红牛”饮料共计12.55万件,成品销往晋江、广州、深圳等地,销售金额达500余万元人民币。2006年10月8日,东山县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审分别判处陈某顺、陈某冰等人有期徒刑五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万至14万元不等。

  侵犯商业秘密案

  2006年4月28日,漳州科晖机械电子有限公司到经侦支队报案称,原公司总经理助理连某全、副总经理吴某光、车间主任吴某委利用工作便利,搜集和窃取公司混凝土砌块成型机的生产图纸、工艺、材料、客户资讯等大量商业秘密。到厦门同安成立厦门华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同样型号为QT6-15、QT9-15混凝土砌块成型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经侦支队通过调查,于2006年5月22日正式立案侦查。

  经侦查,经侦支队掌握了犯罪嫌疑人连某全、吴某光、吴某委、林某娟的主要犯罪行为。2007年12月28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对连某全、吴某光、吴某委等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进行有罪判决,各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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