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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5月11日讯 (海峡导报驻漳州记者 苏演卿 见习记者 卞军凯)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民政局获悉,《漳州市村 (社区)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实施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出台。《方案》规定,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镇、村落要在5月底前全部建立自然灾害避灾点,全市各县、市、区的村(社区)避灾点建设任务计划在3年之内完成。 进入夏季后,漳州沿海地区受台风灾害影响的几率增大,低洼地带易发洪涝灾害,山区也可能出现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据了解,自然灾害避灾点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发生前后,为无处投靠的灾区群众提供紧急转移安置。接到自然灾害预警时,避灾点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方案》要求,工作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自然灾害等级和危险情况,及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方案》中还要求,在将受灾群众集中到自然灾害避灾点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受灾群众的管理,协助解决吃饭、饮水、住宿、保暖、就医、卫生、安全等问题,防止各种传染病和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要等待自然灾害解除后,再动员有条件回迁的群众回迁原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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