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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该村庄的墙壁上看到了一份 《省山村海田、土地补偿款平衡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第11条规定:“历年旧欠款及各项税费在本次海田补充中扣回。”落款为港尾镇省山村委会,但是并没有盖红印公章,印发时间为2007年7月21日。
村主任称:补交税费是为了还村财
在省山村村委会,该村村主任江宝国(音)在电话里说,“历年旧欠款及各项税费”包括“三金”、人头税、教育费、乡统筹村提留等,不包括计生费。补交欠款和旧税费的原因是以前村里为了完成任务,从村财里拿出钱,替村民补交上去的。现在村民有补偿款了,就必须扣除出来还给村财,不然对以前有交旧税费的村民不公平。
江主任说,并不只有省岭坪自然村,省山村所有自然村之前欠的旧税费,都要从这次补偿款中扣除,涉及到旧欠款十多万元。不仅省山村,港尾的其他村,对村民欠的旧税费,也是要从补偿款里扣除的。
“这些钱扣起来以后是当作村里的收入,要做路、修水坝、村里开支等,这个分配方案是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江主任解释说,村民所欠的具体税费项目以及欠款可以向村会计查证。
港尾镇表态:会督促省山村纠正
对于省山村收2004年以前的旧税费的事情,龙海市港尾镇镇长甘中国强调,这是省山村村民自治的事,既然村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了,村里就有权力决定这事。
记者询问村民自治的决定即补交“旧欠款及各项税费”,这与2004年中央出台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与全国人大已经取消的农业税决定,或者与福建省2003年取消农村税费的决定并不相符。记者拿出该村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和拍摄的收款收据给甘镇长看,甘镇长才表示这种做法只存在于个别村,的确不妥当,如果换成自愿的也许就好了。甘镇长表示他将会过问此事。昨日傍晚,甘镇长致电本报记者,表示会督促省山村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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