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Rss 2.0 WAP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繁體 | 金卡联盟 | 海峡商业 | 点歌 | 彩铃 | 地图

看新闻

灌论坛

玩博客

读报纸

瞧视频

找朋友

进校园

看杂志

说观点

翻翻书
台湾 厦门 两岸 海西 文娱 国内 国际 军事 体育 传媒 报网互动 今日精选 表情排行榜
商务生活频道
房产 车市 美食 证券
家居 商城 时尚 健康
情感 旅游 赳客 IT
  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海西 >> 海西动向 >> 正文      
职场性骚扰 单位也有责



两个“不低于”让妇女不再吃亏

    案例:今年3月,从长乐前来省妇联求助的黄女士表示,辛苦半辈子,现在连立足之地都没有。38岁的黄女士只有小学文化,1990年与丈夫结婚,婚后两人出国打工。2005年,两人回国,丈夫在福州买房经商,黄女士成为家庭主妇。年前,黄女士发现,丈夫与他人同居并生有一男孩。丈夫提出,两人离婚,给她10万元,并打算与同居者结婚。黄女士要求分割婚姻期间共同财产。丈夫表示,房子产权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将她赶出家门。
  
    草案摘要: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女方无过错的,女方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不低于60%:(1)重婚的;(2)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男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中女方应得份额的,女方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不低于70%。
  
    蒋月: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照顾妇女权益原则,即多分割财产给妇女保障其生活。但具体如何多分,没有具体规定,只能依照经案法官自由裁定,比如,女方分51%也算是合法。而根据我省草案,黄女士在离婚时属无过错一方,至少可以分得60%的财产。此外,如果她能举证丈夫隐藏、转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自己份额内财产,可以分割得70%财产。
  
    “不低于60%”与“不低于70%”的规定,增强了法律适用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维护妇女权益。

政府应为家暴指定救助场所

    案例:今年5月,满身都是伤痕的林女士来到省妇联求助。林女士说,她与丈夫都是外省人,在福州打工,丈夫怀疑她有外遇,动不动就打她。忍无可忍的林女士,被毒打后搬起砖头砸伤丈夫头部。丈夫亲友要找她算账,无处可去的她只能向省妇联求助。

草案摘要: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指定救助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庇护和紧急救助。各级妇联应当配合政府做好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紧急救助工作,并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帮助。
  
    蒋月:据省妇联统计,2001年至2007年,全省妇联系统共受理家暴类信访15994件,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总数的23.27%。目前,大部分受虐妇女都曾向娘家或各级组织或部门反映过,家庭暴力往往被草草以“家务事”处理。而在实际生活中,妇女受到传统观念与住房条件限制,离开暴力家庭后难以安身,急需专门机构出面收容,紧急阻断暴力行为。政府作为公民权利的最大保障者,应当有所作为,故有上述规定的诞生。

上一页  [1] [2] 

  • 上一条新闻:
  • 写博客】【进论坛】【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注册通行证 匿名发表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热点新闻
    三天 一周 一个月
    新闻图片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