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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5月20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来自福建省经贸委的消息,为鼓励我省企业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与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福建省政府有关规定,将从今日起开始评选2008年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获奖产品享受省科学技术奖同等待遇,由省政府颁文表彰,发给奖牌、证书,并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级分别颁发100万元、50万元、3万元和1万元奖金。 参评特等奖、一等奖、的新产品条件分别为:特等奖:新产品在关键技术上有重大发明,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经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水平达国际领先水平;年创利税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其中上缴税收1200万元以上;对我省工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能带动产业技术跨越式提升,辐射力强,市场占有率领先。新产品研制单位年上缴税收2000万元以上。一等将:新产品在关键技术上有重大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国际水平;年创利税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其中上缴税收400万元以上;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可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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