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Rss 2.0 WAP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繁體 | 金卡联盟 | 海峡商业 | 点歌 | 彩铃 | 地图

看新闻

灌论坛

玩博客

读报纸

瞧视频

找朋友

进校园

看杂志

说观点

翻翻书
台湾 厦门 两岸 海西 文娱 国内 国际 军事 体育 奥运 传媒 报网互动 今日精选 表情排行榜
商务生活频道
房产 车市 美食 证券
家居 商城 时尚 健康
情感 旅游 赳客 IT
  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海西 >> 海西动向 >> 新闻正文      
拖欠农民工工资“有诉必查”
省建设厅要求在建工程必须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台海网5月6日讯 (驻福州记者 林芹)省内建筑工程,一旦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的情况,劳动和建设部门将及时查处,严肃处理欠薪企业,并在第一时间反馈给被欠薪的农民工朋友。省建设厅昨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全省将实行农民工工资“有诉必查”制,确保社会稳定,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和冲突。

  省建设厅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完善本地区的举报投诉处理网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工作,做到“有诉必查”。各地对收到的举报投诉案件,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建设单位对在建工程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已竣工尚未结算的工程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查,并及时拨付工程款。其中,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明确的、竣工结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审查期限为20天;5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审查期限为30天;2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的审查期限为45天;5000万以上的审查期限为60天。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注册通行证 匿名发表
    台海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台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台海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
  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
  明来源台海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台海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
  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
  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台海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
  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台海网联系,谢谢!
 
热点新闻
三天 一周 一个月
新闻图片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