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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5月6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昨日,省教育厅出台《意见》,严禁中职校安排学生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和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实习,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在新生报到前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劳动,一经发现涉嫌面向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的信息,通报并予以处理。 学生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安排实习,可聘请企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实习指导教师,保证实习质量。学校实习管理机构要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与实习记录,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要把校内实训基地(场所)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资源共享,集中力量先建设好重点专业实训基地。 《意见》强调,三年级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身份不得变更,学校必须全面履行应尽的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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