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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社会弱势群体 设立福建慈善日

  昨日,游劝荣等10名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将每年9月15日定为“福建慈善日”。

  目前,我省慈善事业的发展还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截至去年底,我省以“慈善”冠名的县级以上慈善组织只有26家,省慈善总会自2002年8月成立至今5年多,募集的慈善资金仅1亿多元,而且这些资金主要来自海外华侨华人。

  为此,游劝荣等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尽快通过决定将每年9月15日(2006年 “福建省慈善大会”召开日)定为“福建慈善日”,即在今后每年这一天,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慈善宣传、慈善募捐、落实慈善项目等活动,以此进一步推动我省慈善事业的发展,在全社会普及慈善意识,使慈善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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